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评审与咨询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决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根据学位中心《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报送专家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专家范围:所有博士导师和硕士导师(不含兼职)。 二、报送内容 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1.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二级学科按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二级学科按向国家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 2.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 3.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居民个人身份证号,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个人身份证号或军人军官证号等。 三、报送方法 1.为了便于填报专家信息,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专家信息简况表》收集专家信息,以便完成后续报送工作。详见《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此表无需上交。 2.各单位将收集汇总后的信息形成完整10183_zjk.dbf表,于4月15日前报至学位办公室(可发电子邮件至xwb@jlu.edu.cn)。 3.10183_zjk.dbf表结构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四、有关说明 1、及时更新、完善专家信息库对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审及咨询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专家信息报送,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 2、目前全国性评审工作均在网上进行,故请认真填写电子邮箱,为方便联系,同时请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号。 学位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 注:请各位老师将附件中的“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1]”在2011年4月13日前发到heyoujun1960@126.com邮箱中。
附件: 1、 专家信息简况表 2、 10183_zjk.dbf表结构 3、 专家库报送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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