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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会计学、审计学、统计学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22 12:09: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国际税务培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任务。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与风光秀美的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学院占地200亩,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科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学科带头人、教授、优秀硕、博士毕业生等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一、             招聘专业、人数、条件

序号

专业及研究方向

招聘

人数

聘用

岗位

学历学位

职称要求

年龄

备注

1

会计学

2-3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岁以下

1.硕士须为“211”、“985”重点高校、财经类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前本科学历必须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前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3.所有应聘人员需按我院《人才引进办法》履行面试、试讲等考核录用程序。

 

2

审计学

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岁以下

3

统计学      

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岁以下

 二、有关待遇

1.      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购房、安家补贴(见下表) 等优厚待遇。

序号

人才类型

购房、安家补贴

(万元)

首次一次性补贴(万元)

年补贴

(按10年均补)

1

教授

博士学位

58-60

35

 

硕士学位

55-58

35

 

2

副教授

紧缺学科

博士学位

52-55

35

 

硕士学位

48-52

30

 

一般学科

博士学位

45-50

30

 

硕士学位

42-45

25

 

3

应届毕业生

紧缺学科

博士学位、外语同传

10

5

 

一般学科

博士学位

5

2

 

4

其他高层次人才或特别需要引进的专业人员

面  议

备注

1.享受引进人才待遇的人员自签定协议之日起,工作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表中所列补贴费,待引进人员与学院签定协议、办理调动手续后兑现。

2.      为单身教师安排食宿,提供过渡用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未参加房改的教师自购住房,学院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3.      配备高性能笔记本一台。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申报

登陆申报网址:www.tax-edu.net, 选择“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注册,点击“新增简历”,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

  2. 初审

经初审合格者,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携应予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和试讲。

 3.  考核

结合专业安排面试、试讲等系列考核活动,经考核合格后,由学院人力资源部与应聘人员商谈具体签约(引进)事宜。

 4.  签约

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办理有关政审、签约(引进)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应聘热线:0514-87705972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