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从今年起,学校不再接受研二阶段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所有申请均在研一阶段办理。需要新申请贷款但之前未办理的研一同学请于12月4日前将贷款材料上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附:研究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研究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研究生请另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校园一卡通”和附带的中国银行卡的正面(同一张A4纸,一式一份)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A4纸一式一份);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1)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2)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3)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4)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研究生办公室
2010.11.29